冠*:元+金牌+奖杯+证书亚*:元+银牌+奖杯+证书季*:元+铜牌+奖杯+证书殿*:元+奖杯+证书5-8名:元9-16名:元
十二、参赛要求(一)、遵守赛会纪律,服从赛会安排; (二)、比赛场馆内禁止吸烟,参赛选后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; (三)、32强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(穿衬衫、马甲、深色西裤、黑色皮鞋),其中比赛马甲由赛会统一提供; (四)、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; (五)、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*博行为; (六)、总决赛期间选手必须佩带赛事组委会指定商业标识;其他商标须要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佩戴且每人不超过2枚; (七)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; (八)、违反上述要求者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(比赛奖金抽取10%作为台球协会承办费用)
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市体育大会组委会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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